第一卷借调县委,秘书生涯 第32章 真相?惊雷 (第2/2页)
如果有人误食过量安眠药而出事,那么凶手就彻底暴露了。
这说明,作案者在事先是经过详尽思考的。
作案者在当晚不会喝汤,或者只会喝少量的汤,只要锁定当晚,哪些人没有喝汤,或者只是少量喝了一点,基本就可以锁定作案者。
很快,公安局就调查清楚了,当晚没有喝汤的人有三个,两个是生活组的,一个是王良平,另一个则是马超,还有另外一个,是审讯组的,是一位女性,30多岁,叫陈嘉尔。
在公安局的问话下,王良平说:“当晚之所以没有喝汤是因为汤里面有豆腐,我有痛风,不能吃豆制品。”
公安局事后查明,王良平确实有痛风的病史。
马超却说:“我喝了一口,味精太重了,我不喜欢,所以没喝。”
陈嘉尔说:“当晚的汤是清汤,没有油,清汤寡水,所以我没喝。”
三人都有正当的,没有喝汤的理由,可是,似乎马超和陈嘉尔的说辞有些矛盾,一个说味精太重,一个说清淡。
现在基本锁定,凶手极有可能是眼前的三人,或者三人中的几人,为了给这三人制造压力,公安局故意当着三人的面,放走了另外的纪委工作人员,最后只留下这三人。
对于这样的结果,唯一的女性陈嘉尔是愤怒的,对着公安办案人员大喊大叫:“我只是没有喝汤,凭什么留下我?你们怀疑是我杀了谢立中?”
“你放心,你是否是无辜的,我们公安局很快就能查清。”
公安局的行为,对这三人造成了莫大的心理压力,这一点毋庸置疑。
与此同时,纪委外围的工作人员加强了对谢立中的调查,同时,因为谢立中的死亡以及检察院的纵火案,阮南星下令全面查一查。
这一查,就将监察局、税务局等部门牵扯了进来,而最终也查到了谢立中的前妻冯小姝的公司上。
为什么会查到冯小姝?
这是因为,公安局通报谢立中的死讯后,谢立中的家人并没有惊慌,也没有难过,他的前妻以及老母亲得知谢立中死了之后,非但没有悲伤,反而似松了一口气。
都说血浓于水,母子情深......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谢立中死了,而他的母亲非但不悲伤,不难过,反而松了一口气?
后面调查才知道,原来谢立中虽然和冯小姝离婚了,但两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只不过,两人有各自的私生活,彼此互不干预。
也就是说,过着各自寻欢的生活。
这一查不要紧,经查,冯小姝的公司在税务上存在严重漏洞,偷税漏税金额高达90多万,同时有数十笔转入资金说不清来源,又有二十余笔现金入账后不知去向。
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资金,加起来足足有280万之多。
公安局最后将冯小姝控制了起来,而她也最后坦白,说:“这些年谢立中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先后汇入公司280万元。这些钱都是谢立中贪污所得,并通过我的公司洗白,最后又以股份的方式,将这些钱投资到公司。”
褚青阳得知谢立中一个副厂长居然贪污了宁水糖厂280万的巨款,心中愤怒,暗骂谢立中这些蛀虫罪该万死。
公安人员问及为何谢立中死后,他的家人非但没有惊慌和难过,反而窃喜,这太不正常了,这还是亲人吗?
冯小姝解释说:“我和谢立中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目前在上高中。我们离婚的时候,谢立中将股份分作了两部分,其中我儿子占总金额的60%,而谢立中的母亲占总金额的40%。不管是我儿子的60%,还是他母亲的40%,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只有谢立中死了,或者彻底失去活动能力,才能生效。”
听了冯小姝的讲述,办案人员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这是现实版‘金钱的诱惑’啊!在金钱面前,就连自己的亲娘都尚且如此人性淡薄,遑论他人?
可是,谢立中难道知道自己迟早有一天会出事,因此提前准备好了遗书?如果真是如此,会不会太高明了点?
褚青阳听到这个消息,暗想:外人传,谢立中就是一个软饭男,在和冯小姝的婚姻中没有任何的话语权。既如此,这样一个人为何会提前写好遗书,分配好股份?
办案人继续询问为何两人会离婚,离婚后为何又住在一起?
冯小姝解释说:“他有他的生活,我也有我的生活,我们彼此不合适,这是我们离婚的根本原因。至于离了婚后,我们还住在一起,是因为离婚时,我儿子才初二,为了他不因为父母离异的事情而影响到学习和成长,我和谢立中达成了一个协议,那就是隐瞒孩子离婚的事实,一直到高考结束。”
后面两天,办案人员继续深入外围调查,又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那就是县纪委的工作人员王良平居然和谢立中的前妻冯小姝存在着男女关系。
这个消息同样足够震撼,仿佛原本已经平静下去的湖面,突然被人扔了一个大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