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尼玛炸了! (第2/2页)
特别是这种频繁换时间的,都表示头疼。
“密密麻麻的转折,表示我看完根本基本不知道讲的是什么。”
“前面还好,后面就是差不多平均两三百字就换一个时间段,根本就看不懂在讲什么。”
“妈妈咪,头疼。”
“我认真看了两遍,然后我表示,我没有看懂。”
“写得什么乱七八糟,不想看。”
毫无疑问,《你们这群傻瓜》能够在不到一万字的短篇里面交代如此多的事情,语言简单肯定是基本。
最重要的是海因莱因还把很多主要剧情都省略了,简直能够说是凶残。
看不懂很正常,看这个文,除了要认真之外,还要脑补。
然后,在网络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零回复的消灭者,他们是正义的勇士。
他们当然不是二楼党,他们是真相帝。
不是还有一首歌: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真相帝,他们健康又聪明……
一名微博ID名为兜兜综的真相帝出手了——
[其实《你们这帮傻瓜》,这个故事除了离奇之外,说简单也不简单,说复杂其实也没多复杂。
归纳一下就是:
在1962年,一个女婴被抛弃在医院。
1983年,21岁的女孩在公园与男人一见钟情,一年后产下一个女婴,随后男人与孩子一起失踪。伤心欲绝的女人做了变性手术,整日酗酒。
1988年,他路过一个小酒馆,酒馆的老板把他招募进一支神秘的部队,进行时光旅行。
他被送回1983年,在公园里和一个年轻的女孩一见钟情,一年后生下一个女孩。
就在这时,他接到新的任务,为了不让女孩做未婚妈妈,他旅行到1962年,将婴儿遗弃在一个医院。他接到的新任务,是返回1988年,去一个小酒馆假扮老板,伺机招募人手。
嗯,大概就是这样,当然韩公子的叙事手法更加的高端。]
兜兜综的这条微博,被很多人转载,看不懂《你们这群傻瓜》的小伙伴们,看了这个梗概,结合内容瞬间明白了。
“卧槽,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从头到尾都是他自己?”
“哇的一声哭了,这故事太惊悚了,这绝逼不是科幻故事,这尼玛是恐怖故事。”
“那个婴儿,他妻子,他以及酒吧老板,都是一个人,从头到尾就是他自己跟自己结婚,生下了自己,然后自己丢弃了自己,自己招募了自己,然后再自己上了自己……感觉怎么有点绕,我要缓一缓。”
“我只想总结一句话:要想爽,上自己!”
“楼上是开火车的吧?污污污污污污,不过看完这个,自己感觉自攻自受什么的真的弱爆了,人家这个是自攻自受还生了自己,大声告诉我叼不叼?!”
《你们这群傻瓜》,在一个小时之内席卷网络,把《追杀》的风头盖下,但这并非程楚最惨的时候。
那一群评论人,也盯上了《追杀》,把两本书拿在一起对比……
ps:不好意思,今天有点事,就先一更,明天再加更,大概是这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