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殿下,有病您就得治 (第2/2页)
跟平日差不多,这次天香阁整理的消息,除了咸阳各家府邸一些飞短流长的隐私之外,没有多少有参考的价值。
反倒是自家那位从九江郡诓骗来的周殷,又打着自己的旗号,在天香阁宴请了几次朋友,都挂在了自己的名下。
其中两次,就是那次在琉璃商铺外遇到的那两位老者。
不够,周殷也真是个妙人。
连续请了人家两次了,都没请教过人家的名字。
只知道,两位老者,年纪稍大一点的姓曲,而身材微胖,留着三缕三羊胡子的同行老者姓范。
两人皆谈吐不俗。
据说周殷跟人家还相谈甚欢,临别还约了下次一起喝酒的时间。
对赵郢来讲,这都是无所谓的事。
奇人必有奇行,只要这周殷肯扎扎实实地帮自己做事,不乱伸手,挂着自己的旗号喝酒,都不算什么事。
对人才,他的容忍度向来很高。
所以,相比较而言,还是岭南的消息,让他心中不由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在蒙恬的支持下,虔的生意越做越大,如今几乎已经遍布海南、桂林和象郡三郡之地,香料也已经由肉蔻和香叶开始扩展到了其他领域。
这些香料,借着开通的灵渠运到关中之后,再借助长公子府上的商队,行销天下,仅这一项,每日都能给他带来极为可观的利润。
如今已经成为和他名下的石炭相并列的两大支柱产业。
当然,赵郢看重的,不仅仅是这些利润,而是这种商业背后,铺张开的关系网络。
比如,此刻。
他就能通过这份网络知道,他一直视为心腹大患的赵佗,已经成功地被自己调离了海南,如今已经带着一支船队,抵达了象林县。
不过,好像事情做得并不怎么顺利。
当地的居民,好像对这种把征集稻种的行为,极为抵触。
不过,对此,赵郢并不怎么在意。
相比于稻种,他更关注的还是赵佗离开海南这件事本身,此时,他已经在心中暗自琢磨,等赵郢运送稻种回来之后,给赵佗安排一个怎么样的职位比较合适了。
他正琢磨这件事呢,忽然就听到门外传来轻快的脚步声。
“启禀殿下,有道家练气士求见……”
说到这里,张良的声音不由微微一顿,这才继续道。
“说是有殿下想要的良方,想要献于殿下……”
赵郢:……
我想要的良方?
我想要什么良方啊,我怎么不知道!
不过,闲着也是闲着,既然张良都亲自来传话了,他倒也不介意见见这个号称有自己想要良方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让他进来吧——”
赵郢放下手中的书信,无可无不可的地摆了摆手。
张良低着头,退了下去。
赵郢则继续翻看张良早就整理好的将军府公务。
不一会,就听到外面传来轻盈的脚步声。赵郢不由眉梢微挑,饶有兴趣地放下手中的公务。前面的脚步声很熟悉,是张良的,让他感兴趣的是后面一人的脚步声。
很轻盈!
轻盈到有些不正常,若不是他如今五官灵敏,已经远超常人,几乎不可闻。
这让他瞬间想起前世看武侠时最让自己心动不已的功夫——轻功!
“启禀殿下,人已带到。”
张良躬身施礼,让出身后来人。
这是一位面色红润,背负长剑,须发皆白的老者,看上鹤发童颜,仙风道骨,就很有几分世外高人的架势。
此时,站在那里,神色淡然,气息平和,竟有几分宁静致远的意思,原本准备看戏的赵郢,都不由下意识地端正了几分脸色。
见赵郢的目光望过来,这老者才施施然地单手做稽。
“贫道逍遥生,见过皇长孙殿下……”
赵郢笑着起身,拱了拱手。
“这位道长,无须多礼,请坐吧——”
谁知道这老者也不就坐,反而微微摇头,站在那里,看向垂手而立的张良,一言不发。
赵郢:……
“张先生,乃是孤的腹心,你但说无妨……”
这位自称逍遥生的老者,这才笑吟吟地从袖口中摸出一个羊脂玉的小瓶,轻轻地托在了掌心。
“贫道逍遥子,专为殿下排忧解难而来……”
这熟悉的味道!
你怕不知道,本殿下昔日也是下过反诈APP的人,赵郢心中吐槽,眉梢微挑,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戏谑。
“不知道孤有何忧……”
对面的老者没有接话,反而轻轻举了举手中卖相颇佳的羊脂白玉瓶。
“老道此丹,采用数十道精贵药材,凝练而成,功效强大,专治男人难言之隐……”
赵郢:……
额头青筋直冒。
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差点直接拍案而起,直接给这个装神弄鬼的老家伙一巴掌。
“你哪只眼睛,看到本殿下需要这种玩意儿……”
老者对赵郢似乎要吃人的架势,一点都不慌,反而一脸慈祥地看着他。
“殿下,成亲日久,且妻妾成群,时至今日,除了一房宠妾之外,其余夫人,皆未有什么动静,由此可知,殿下纵然勉强能行房事,也力有未逮……”
赵郢:……
你但凡再年轻哪怕一丁点,我今天都得让你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殿下宅心仁厚,仁而爱人,老道不忍心见殿下子嗣不兴,故而才专程赶来,为殿下解忧……”
“那你还真是怪好唻,我可真是谢谢你了噢——”
赵郢勉强控制住了自己出手的冲动。
对面的老者,对于赵郢的反应,似乎很是理解,不仅不愠怒,反而一脸慈祥地劝解道。
“殿下无须羞恼——有这种毛病,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何须自欺欺人?况且,你还年轻,现在治疗,还来得及,反而是讳病忌医,才是大忌……”
PS:秦朝的资料保留下来的很少,但汉承秦律,很多律法,几乎都是直接照搬的秦朝,故而,作者引用的两条法律条文,都是参考的汉律。作者不是专业人士,请勿较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