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封建主的帮凶 (第1/2页)
皇帝也很奇怪洪涛为什么会有这种天真想法,欧洲农民家的女孩子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要去邻居家里当女佣了,很少有例外。我们会在电影里看到尽管有些农民家里并不富裕,但却有一个女佣,那不是雇来的,而是交换来的。自己家的女孩子出去给别人家当女佣,别人家的女孩子就来自己家当女佣。这个习惯洪涛觉得很好,让孩子从小知道生活的艰辛是个好事儿,在自己家里再教育得好,也顶不上出去被别人使唤管用。
那一个欧洲普通佃农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此时欧洲的土地收获率差不多每公顷能最终获得600公斤的面粉,他们计算收获的方式是播种、收获比,600公斤面粉相当于一个什么水平呢?差不多是播种种子重量的七倍左右。当然了,这是一个大概平均值,还要看土地的质量和天气状况。
在这600公斤面粉里,有一半要拿出来缴纳领主的地租、教会的什一税、拿到市场上去换一些零钱购买生活必须品。剩下的一半就是家里的口粮,300公斤面粉足够一个四口之家吃一年的,因为不光要吃面包,还可以去领主的树林里去采集山毛榉、栗子、橡果之类的东西,还可以在种小麦时在田间插种一些豆科植物,这就是欧洲农民的副食品。
600克左右的面粉,加上一些豌豆、黄豆、菜豆就是一个普通佃农一天的主副食,还有一升左右的葡萄酒或苹果酒。中世纪欧洲农村的葡萄种植非常普遍,房前屋后能种的地方都种,收获之后拿给采邑里酿酒师去酿酒,这些葡萄和果树领主是不收税的。
这里有一样要特别留意,去领主的树林里采集果子可以,但是不能砍树和猎杀动物。这些树林全是私人拥有,有些大的树林还有守林人看守,这个职业在中世纪早期就有了。洪涛好像明白了为啥欧洲那么多人,但是到了后世环境保护得要比中国好,很多地方还有古老的树林,甚至城市边上也有。原因就在这个私有化上,变成了自己的那肯定玩命看着,谁砍和谁玩命。另外还有法律来支持,所以能保存下来,否则照样会被砍光、杀光。
领主和佃农之间的关系,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地主和佃农,不过欧洲的领主比中国的地主多了一个职能,他还代表了一方政府,有执法权。在每个采邑都有法庭,由采邑中的教士、记账员、名声比较好的居民担任法庭陪审员。一般的小事情就由家族老人协商解决,大事情才会打官司,因为打官司也是要收费的。
另外还有一点,领主和佃农之间并不是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佃农只要按期上交地租,领主就无权干涉他的日常生活。《勇敢的心》里有一段关于初夜权的描述,说是领主下令他领地里的每一位女孩子结婚,他都必须睡第一晚。这件事儿让弗雷德里希二世很诧异,尽管他很博学,但从来没听说过哪个领主颁发过这个法令,也不可能有领主会颁发这种法令,这会让附近的领主睡觉都笑醒的。为什么呢?因为这样一来,佃农们都会跑到别的领主领地上去当佃农了,这玩意谁也限制不了。本来中世纪的欧洲就缺少劳动力,大片大片荒地无人耕种,你还把自己家的佃农往别人家赶,这不是傻子嘛!
除了管理自己的领地,向佃农收税然后向国王、皇帝、教会交税之外,领主们还要承担义务。什么义务呢?就是要保证自己领地上百姓的安全。这是一种契约合同,佃农向领主交税,领主用武力保护佃农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互相承担义务并享受权利。自由民就不享受这个待遇,他们平时并不向领主交税,所以一旦来了战争,佃农们都可以躲进领主的城堡避难,自由民和流民不可以,因为他们并没和领主达成合同。这也是在战争频发的中世纪,很多自由民自愿变成佃农的原因。
另外还有一个误区,就是关于打仗征兵的问题。洪涛一直以为欧洲打仗的时候就是领主和几个骑士带着一群农民举着草叉子上阵呢,其实不是这样的。看看弗雷德里希二世皇帝这些兵就知道了,中世纪的欧洲不是说谁想当兵就能去当兵的,当兵是一种荣誉,只有骑士和他的附庸才有资格去打仗,并获得战利品和封地。换句话说,中世纪欧洲的战争都是职业军人和职业军人之间的战斗,基督徒自己杀自己老百姓的事情基本上没有,那会被教会严厉惩罚的,而且传出去也不荣誉。这就是一个风俗习惯问题了,他们认为只有杀掉对方的职业军人才算得分,杀普通人等于在游戏里杀小号,很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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