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你没有以后了 (第2/2页)
“乱说话,是会死人的!当然,这句话对你没什么用了。”陈正威在他身上拍了拍。
他没有以后。
“这边发生了什么吗?”利兰斯坦福听到这边的声音,便走了过来。
“没有什么事情,只是一点小误会,斯坦福先生!”那个青年看到斯坦福后,脸上立刻堆出笑容。
利兰斯坦福,可是真正的大人物。
就像陈正威猜的那样,他是跟着父辈来长见识的,他可不希望被斯坦福先生觉得他没有礼貌。
“是陈先生吧!很抱歉,刚才你进来的时候我脱不开身。”斯坦福看向陈正威笑道。
“我听说过你的名字。在你这个年纪,你做到的事情让人惊叹!”
旁边的青年听到这话后,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发现这个华人比自己想象的更加重要,因为斯坦福先生知道他的名字。
要知道他都没有被斯坦福先生记住名字的资格。
“年轻人有朝气,做不出一些事情才让人奇怪。”陈正威笑眯眯的跟斯坦福握了下手。
他不喜欢斯坦福,如果有机会,他不介意送斯坦福全家升天。
不过不是现在。
“让人耳目一新的说法!”斯坦福笑道,随口和陈正威聊了几句,便又去和其他人说话。
他过来,只是不希望自己的宴会上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
“陈,原来你已经来了!”斯坦福刚走,布朗法官就来了。
“这边刚刚发生了什么吗?”
“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不够成熟的年轻人而已。”陈正威哈哈一笑。
“最好不要发生什么事情!”布朗法官意味深长道,他可是知道陈正威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带你去认识几个人!”布朗法官拉着陈正威离开,陈正威走之前靠近安娜耳边小声道:“在附近听一听,弄清楚那家伙叫什么。”
随后便跟着布朗法官离开。
布朗法官将陈正威带到七八个人身边:“这是托马斯议员,监督委员会成员。”
“这是弗兰克先生,他经营着旧金山考斯特报”布朗法官介绍了几个人。
“这是陈!”
“你好,陈先生!”托马斯很热情。
而弗兰克.纳什在脸色微微变化之后,比托马斯更加热情。
托马斯只是知道陈正威能带来选票,但弗兰克可知道陈正威都做过什么,他的报社有个记者就是在报道过唐人街之后,不明不白的死在路边。
而且最近这些日子,旧金山的各种凶杀案,多半都和面前这个青年有关。
陈正威和他们交流片刻,就知道了这位托马斯是正主,准备几个月后竞选市长。
是共和党内部的候选人之一。
陈正威一脸温和的笑容,和几人攀谈。
不过没有聊的太深,只是听托马斯说了一些他的竞选方案,主要是给新移民创造更好的环境,还有工人待遇这方面。
在托马斯看来,他说的新移民也包括中国人,可在陈正威看来还不够。
不过这个时候大家没有讨论太多,这些共和党的候选人也在寻找自己的支持者,那些真正核心的东西,需要在私下里再谈,而不是在宴会上。
在党派内的三个候选人竞争,之后党派内会有一次投票,决定出一个竞选人。
在这个过程中,党派需要考虑很多因素。
比如候选人的公众形象、演讲能力和政治立场如何能吸引选民……
比如候选人的政治经验……
比如候选人能否为竞选筹集资金和其他资源……
陈正威一边观察托马斯,一边在心中转着念头,比起托马斯,他对那个弗兰克更感兴趣。
旧金山考斯特报,也叫旧金山考察报,历史有几十年了,影响力也还可以。
片刻后,陈正威拿了一张托马斯的名片后离开,找到一边跟人聊天的布朗法官。
“你们聊的怎么样?”
“你觉得他怎么样?”陈正威反问道,他觉得这个托马斯有些夸夸其谈,一个典型的政客。
随他不怕有人拿了他的好处不办事,办事和把事情办好是两码事。
布朗法官笑了笑,随后带着陈正威去见另外一个人,边走边小声道:
“詹姆斯·奥迪斯,他之前是律师!很擅长说服别人。”
“你们在聊什么?我们过来不会打扰吧?詹姆斯,这是陈!就像你看到的,他是个华人,但他的生意做的很大!”布朗法官将陈正威带到另外一处七八个人身边。
“我听说过你,陈先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奥迪斯比托马斯更年轻,给人一种精力充沛的感觉,而且态度也很热情。
实际上除了那种不开眼的,只要知道陈正威身份的人,都不想得罪他。
“我每天都有看报纸,最近看到一些唐人街的消息,让我很感兴趣。也许哪天我可以去做客?”詹姆斯冲着陈正威微笑道。
并且表明自己对华人的情况有关注。
陈正威和詹姆斯攀谈了片刻,感觉这个詹姆斯思维清晰,谈吐不错,就像布朗法官说的那样,他很擅长说服人。
最重要的,是他的职业。
律师。
陈正威喜欢律师。
因为大部分律师都很理智,收钱办事,这是他们的职业道德。
而且他本身的地位不算高,也比较好控制。
交流片刻后,布朗又带着陈正威见了最后一个候选人,威廉.阿尔瓦罗.阿莱特,一个银行家,加利福尼亚银行的董事。
聊了几句后,陈正威就确定了一件事,他不喜欢他。
因为对方不缺钱。
而且资本为了利益可以出卖任何人。
……
而在远处,几个青年站在角落里,一直看着陈正威。
其中一人看着陈正威被布朗引荐给托马斯、詹姆斯和威廉之后,脸色越发的难看。
“莫里斯,你好像惹麻烦了。”一个青年道。
“一个华人而已!”莫里斯咬牙道,他总不能承认自己因为嘴贱惹了一个重要的人物吧?
而且对方仅仅是个“华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