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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The boxer

  第十二章 The boxer (第1/2页)
  
  斗牛犬队的整个8月就在汽车、公路、旅馆、球场上度过。
  
  对球员们来说,这是巨大的体能考验,漫长的旅途和一场接一场的球赛,会让所有人疲惫不堪。
  
  但同时,对这些还没有走出校园的年轻人,也是宝贵的人生体验。
  
  他们沿着一号公路穿越了整个加州,望着广阔的太平洋,欣赏落日的余晖。
  
  在亚利桑那和新墨西哥,一望无际的红色荒野填满了视线,在接近菲尼克斯时,国家公园里高大的巨人柱仙人掌令人惊叹。
  
  在科罗拉多州高原他们遇到了一些麻烦,车子在大峡谷附近抛锚,全车人不得不下来推着走了五英里,大家累的精疲力竭,也导致他们在第二天的比赛中输给了科罗拉多大学。
  
  这是客场旅途中斗牛犬输掉的第一场比赛。
  
  科大的后卫杰伊-亨弗里斯打得斯托克顿晕头转身,这种攻击力比较强的黑人小后卫,始终是斯托克顿的噩梦。
  
  接着他们又去了堪萨斯,有三个名字里带堪萨斯的大学,堪萨斯大学,堪萨斯城大学,堪萨斯州立大学。
  
  其中最著名的是堪萨斯大学松鸦队,张伯伦的母校,也是篮球之父奈史密斯博士执教过的地方,这里可以说是美国篮球教练的滥觞。
  
  如今堪萨斯大学的教练是之前UCLA的教练拉里-布朗。
  
  这位不苟言笑的白人教练,试图将堪萨斯大学调教为全美防守一流的球队,他们上个赛季场均让对手拿70分,他觉得有些太多了。
  
  结果这场热身赛,养足了精神的甘国阳和斯托克顿搭配,在堪萨斯拿下了91分,甘国阳在身高7尺1的白人中锋格雷格-德雷林头上砍下了31分。
  
  这让拉里-布朗怀疑自己一个半月的执教训练工作是不是都白费了。
  
  离开堪萨斯他们就一路向北,路过内布拉斯加的大草原,和威利斯-里德执教的内布拉斯加大学打了一场,跟着去往最北方的明尼苏达,打完这漫长客场之旅的最后一场比赛。
  
  明尼苏达金地鼠队的6尺11寸白人中锋约翰-沙斯基遇到了之前格雷、克雷林等人一样的问题:完全不知道怎么防守甘国阳这样的中锋。
  
  80年代的NCAA活跃着很多这样身材高大的白人中锋,他们天赋普通,但身材高大,力量强,基本功扎实,是队内必不可少的三秒区屏障。
  
  和身体素质爆炸的黑人中锋相比,他们的优点是从小接受团队篮球的训练,战术意识强,能比较好的执行教练意图,所以很受大学教练的欢迎。
  
  没有防守三秒,以及联防的存在,让他们在面对一些强力黑人内线时,并不是很吃亏。
  
  可甘国阳显然是個奇行种,他具备白人球员的力量、聪明与基本功,也有黑人球员的爆发和活力,还有亚裔身上特有的耐力和狡诈。
  
  在没有比赛录像和事先研究的情况下,双方遭遇战,对手根本不知道怎么去防守,过去的经验一点用都没有。
  
  中锋弧顶拿球做策应,后卫、前锋跑了一圈,他突然自己投了,还进了,你怎么防守?
  
  背身转身速度堪比小前锋,面筐持球进攻突破,跟着向外走一个大勾手,还相当准,怎么防?
  
  更让这些大白中锋感到绝望的是,你以为他是力量不够、身高不足,所以用这些方式躲避和你的正面对抗,以投机取巧?
  
  事实并不是,他正面对抗起来,爆发力比你强,有效身高不比你差,而且有着惊人的力量。
  
  他之所以躲着打,只是因为一路上舟车劳顿要节省体力,况且是热身赛,收着打比较礼貌。
  
  甘国阳这一路上的比赛都很礼貌,没有问候人家“你今天过的怎么样”。
  
  在打完和金地鼠的比赛后,历时一个多月,跑了三分之一个美国,他们取得了11胜1负的优异战绩,踏上了回斯波坎的路途。
  
  从明尼苏达出发,沿着94号公路一路向西,跨越北达科他、蒙大拿和爱达荷,1300多英里的距离,就能回到斯波坎。
  
  途中他们穿越洛基山脉,夏秋之交,西部群山壮丽的景色令人心醉神迷,大片葱郁的森林一眼望不到边。
  
  车辆在一个森林加油站加油时,球员们发现加油站旁有个小篮球场,便下车一起打球,然后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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