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魔法与武器 (第1/2页)
雷恩检查了检查方霄的伤口,点了点头:“切割型的伤口,这种伤比较容易恢复的。”
方霄打开了手中的瓶子,将瓶中的鲜血一口气咕嘟咕嘟的全灌进了嘴里,喝完后长舒一口气,皱着眉头抱怨道:“腥了吧唧的,不管喝几次还是觉得难喝。”
只见方霄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愈合起来,不一会,就只剩下一道鲜红色的印记,活动了一下肩膀,感觉已经没有大碍了。
方霄倚靠着车厢,摸着怀中的盒子,叹了一口气:“西蒙亲王很可怕,我们以后要当心了。”
“我这个亲叔叔就是个疯子!”葛兰拍了拍方霄的肩膀,安慰道:“不用太过担心,你今天不是用你那些无耻的手段让他吃了个大亏吗?”
方霄摇了摇头,向葛兰解释道:“如果今天他吃亏之后恼羞成怒,大吼大叫,甚至对我出手的话,那我到是不担心了,他最后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身为亲王居然能忍受下来一个小辈的诬陷,这个人不简单,能忍的人,真的很可怕。”说完,方霄又看着葛兰,但葛兰还是那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方霄气恼道:“别不当回事啊你,将来会吃亏的!”
葛兰耸了耸肩膀,看向了雷恩:“我们不用太不担心啊,是不是,雷恩?”
雷恩笑道:“是的,有霄儿在,我们不担心。”
“夸我也不会给你们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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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一个人行走在森林中幽暗的小径上,他正在赶往第二阶段测评的场地,身为亲王的他不愿意登上马车,更愿意在夜色之中漫步,今夜的星光黯淡,周围安静无比,行走在黑暗之中,西蒙才能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呼吸,自己的脉搏,自己的生命。
不知走了多长时间,西蒙停下了脚步,望着夜色中的一虚空处,开口问道:“事情办好了了?”
就在那处西蒙望着的地方,慢慢走出来一个人影,回应道:“是的,我的主人,他们已经答应了。”
“是么...”西蒙抬起头来,望着天上幽暗的星光,伸出手去似乎想要去抓:“..这个世界太亮了...哥哥做错了,只好由我来帮你改正...哥哥,不要心急,我马上就要实现你的愿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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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的测评场所在哪啊?”方霄边问边穿好自己的衣服,雷恩回答道:“在森林东边的猎场,放心吧,我们的马车正在往那里赶。”
“什么?快调头回去!”方霄焦急的催促道:“我要回我的马车上拿东西,时间来不及了!”
雷恩看到方霄一脸着急的样子笑了笑,离开了马车车厢,有立马折返了回来,只是手中多了两样东西:一手拿着一个腰包,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长棍型状的东西,上面缠绕着白布,包裹的严严实实。
“还是雷恩哥懂我。”方霄笑着接过了长棍,慢慢解开缠绕在外面的白布,露出一杆漆黑的长枪!
方霄用的武器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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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血族当中,绝大多数成员会选择修行鲜血魔法,因为血族是一个对各系魔法元素十分敏感的种族,天生的魔法师,而所谓的鲜血魔法是脱胎于各系普通魔法之上,只有血族才能使用。血族可以使用鲜血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的使用也依托于自己体内的鲜血,一个血族体内的鲜血就那么多,如果用这种力量直接对敌,那正可谓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正如两个人打架,其中一方打着打着就贫血了,那纯属作死。
在很久以前,血族通常只依赖于自己的身体使用简单的近身战斗技巧和强大的回复能力与敌人硬耗,为了利用自己的优势,而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天赋。直到一千五百多年前,在血族中的一个高等家族卡帕多西亚族出了一个名为贾尔斯的天才,创造了鲜血魔法,他将血族的鲜血力量作为各系魔法的一种增幅,将体内的鲜血融合到魔法元素之中,魔法的威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但更为重要的是,对魔法的操控力就像操控自己的手臂一样精准!
但贾尔斯的伟大发明没有给卡帕多西亚族带来繁荣,反而带来了灭顶之灾!血族十三王族一夜之间联手攻入了卡帕多西亚族,瓜分了贾尔斯的成果,从此,卡帕多西亚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而贾尔斯也不知所踪。
如今在血族中,因为鲜血魔法盛行,其强大的威力和精准的控制力,使得血族的实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方霄和绯两个人很小的时候也希望修炼鲜血魔法,但是这需要先去测试自己适合什么属性的魔法,然后两个人就去了长老院进行测试,绯先测试,结果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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