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零章 锦帆贼,甘宁甘兴霸!(三合一) (第1/2页)
在如今的这个时代,布匹都一种非常重要,非常值钱的物资。
除了平日里用来做衣服被褥这些之外,还可以直接用来当做钱财使用,用来购买所需要的东西。
甚至于当官府铸造发行的新钱,品质下滑的厉害之时,平日里进行交易的时候,人们更热衷于用布匹进行交易。
寻常麻布都如此不凡,那西川产的锦缎这种东西,就更加的值钱了。
寻常人家,如果谁能够在女儿出嫁的时候,拿出一匹西川锦缎当做嫁妆来陪嫁、不,就算只是半匹,都能够将腰杆挺直,胸脯挺起来。
今后新媳妇儿到了婆家,说话办事就显得比较气势。
当然,嫁妆这个好传统,到了后世,在很多地方都开始淡化,甚至于都基本上消失的差不多了。
只剩下了死命要彩礼。
这个时代的人嫁女儿,女儿的嫁妆准备的太差的话,不仅仅女儿过门之后,在婆家容易抬不起头,做父母的也觉得面上无光。
嫁妆,一般都是要与彩礼等价的,这叫做门当户对。
但到了后世,就不成了。
很多地方的人,都不再以给女儿陪嫁不了好东西为耻了。
嫁妆与彩礼的价值不相上下这个观念也基本消失。
甚至于有一些人家,在要了高价彩礼之后,全部都握在手中,在女儿出嫁的时候,基本都不给陪送东西。
完全不管今后女儿成婚之后的生活品质。
任由女儿嫁过去之后,就开始跟着婆家一起还债……
西川锦缎在如今,价值如此之高,现在却被这腰间挂着铜铃之人,用来做船只的缆绳,其奢侈程度由此也略见一斑。
他若仅仅只用其做缆绳也就罢了,反正这东西在今后还可以多次重复使用。
除了第一次的时候,花费大些,之后就没事了。
但这人深得装逼之法。
来到船只之上,都不带解缆绳的。
直接挥刀就给割断了。
船只上的撑船人,将竹篙往岸上用力一点,脱离了缆绳束缚的船只,立刻就离开了岸边,朝着深水处而去。
只留下了那节锦缎制成的缆绳,显得孤独的留在岸边。
说孤独,倒也不是太过于孤独。
因此除了它之外,还有另外四条被留在岸边的锦缎制成的缆绳。
这是另外四艘相同规格的同行船只,也随之启程了。
五艘船只相继启程。
船只远去,水面上一片叮铃铃的铜铃声。
距离岸边差不多有一里的地方,有着不少当地寻常百姓在那里守着,探头探脑,眼巴巴的看着这里的情况。
见到这一行人远去,且如同以往那般,将锦缎制成的缆绳,给割断留下之后,再也忍不住了。
有胆大之人,开始撒腿朝着岸边猛跑,目标就是那些缆绳。
有不少人原本还想着再等等了,再过去争抢。
但见到有人撒腿往那边之后,一个个就都也忍耐不住了。
纷纷撒腿狂奔起来。
明明只是一群普通的民夫,此时奔跑起来,却跑出了后世运动员百米决赛的气势。
甚至于比百米决赛,都要有气势。
毕竟那被锦帆贼留在原地的,可是锦缎制成的缆绳!
虽被制成了缆绳,但也不能改变其锦缎的本质。
抢到之后拿回去拆开,重新压平整了,再进行一些缝合,怎么的都要比寻常完好的麻布金贵。
就算是一些过于细碎了,没有办法缝合,那用来给家中的婆娘女儿扎头发,也是非常好的。
哪怕只是用一小点的锦缎扎头发,也立刻能够让婆娘女儿变得光彩照人,在乡亲四邻之中,成为最耀眼的人。
第一个跑到这里的人,顾不上气喘吁吁,就赶紧将一条拴在树上缆绳给解开握在手中。
然后就去解第二根。
却被后面其余奔跑过来的人,狠狠的一脚给踹在了屁股上。
脚下不受控制的朝前猛跑两步,咚的一声,就一头扎道了江水里。
鼻子都呛水了。
但就算是这样,这人也没有将手中拿着的缆绳丢掉。
而是顺势将之缠在了身子上,牢牢的绑住。
指着岸上踹他的人大骂了几句,就转身来到了江中深水处。
往下游游了一段儿距离,从那里上岸,然后一溜烟的跑掉了。
岸边的其余人,这时候那里争抢剩余的四条缆绳。
有些人,发生了撕打。
一些人甚至于都挂彩了……
离开的五艘船只上,有人拉着绳索,将船帆拉起。
顿时升起一片的光彩耀人。
因为这被拉起来的船帆,并不是寻常的白帆,而是同样用锦缎制成的!
这也是这些人,被人称之为锦帆贼的主要所在。
“哈哈哈……你们看这些的百姓,何其好笑。
不过是咱们随便丢下的一些废弃之物,他们就这般的争抢。
如同苍蝇看到了血,饿狗看到了屎。”
船上一人,双眼很大,眼球往外突出。
面容显得消瘦。
他望着岸边那乱做一团景象,出声如此说道,带着高高在上与嘲弄。
“是啊,所以说还是要努力的向上爬,做人上人。
不然的话,这一辈子太过于可怜,如同蝼蚁一般,要什么没什么。
人生来就一辈子,却如同蝼蚁一般生活了一辈子,憋憋屈屈,岂不是太过于可怜,与可悲?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等到死的时候,我是真闭不上眼。”
为首的船只之上,另外一个人出口接话,如此说道。
他腰间佩着铜铃,身上穿着锦衣,腰间另外一次挂着刀。
背后背着弓弩。
这正是之前挥刀割断为首船只上面,锦缎制成的缆绳的人。
同样也是这些人头领。
姓甘,名宁,字兴霸,益州巴郡临江人。
“统领说的对!
大丈夫生在人世间,岂能一直处在人下?
若真这般憋憋屈屈的过上一生,那是真的不痛快。”
另外一人出声接话。
这人面色黝黑,袒露着胸膛,胸膛那里长着一片护胆汗毛,脸上有着一道刀疤,整个看起来很是凶悍。
“所以,这便是统领您准备前往巫县,找那张辽张文远晦气的原因?”
又有一人出声询问。
这人手长腿长,善于游水,被人唤做水猴子。
“那张文远可不好对付啊,不是寻常人。
乃是那位刘皇叔手下的头等大将,自绵竹挥兵东去,所向无敌。”
那个眼球突出之人,提起张辽之名后,没有之前那般肆意了。
“他那算什么所向无敌?
主要是所经过的州郡,都没有进行抵挡,直接就开城迎接了。
真要是各个州郡都带兵死命抵挡,再让他进行一个所向无敌我看看!”
那胸前长着护胆汗毛的人,出声如此说道。
“话不能这样说,据说这人先前的时候,可是带兵从阴平小路一路进入西川的。
那一路可难走的紧。
那刘皇叔能够轻松打开剑门关,与此人舍命走阴平小路,来到西川,密不可分。
仅此一项,就足可以见其悍勇。”
大眼男子再次出口。
“那又怎么样?只能说人胆子比较大而已,这事情放在我身上,我也一样敢做。
此人能够做出这事情来,主要就是运气好,来了一个出其不意。
趁着这边没有防备,做出了这事情。
若是有所防备,必然不能成功。
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让我带兵,一样能够做成,说不定比这人做的更好!
观此人带兵打仗,一直都是投机取巧,运气好,打顺风仗,没有打过硬仗。
因此不必将这张辽看的过高,从而被其吓到。”
胸前长有黑毛的男子,如此说道。
满满的都是我上我也行。
“那也不能掉以轻心,那张辽手下可是有着诸多正规兵马,超过五千。
咱们只有三百人左右,人数差的有些大……
而且,如今这益州这里,东西两川,都落入到了那刘皇叔之手,咱们事情做不成,将会直接受到张辽此人的打击报复。
事情若是做成,那将会遭到刘皇叔更大的打击……”
“大眼珠子你什么时候这般的怂了?
畏手畏脚的。
怕这怕那。
你若是什么都怕,还做这些做什么?
五千人怎么了?
一将无能,累死千军!
咱们这般精锐,又有统领这般人物带领,可曾怕过谁?
就算是只有三百人,对上那张文远五千人,也一样是胜算极大!
而且,这张文远所在之地,乃是巫县,往东就是荆州所属之地。
咱们若事情没有干成,只需扯起风帆,顺着大江一路顺流而下,很快就能够离开益州。
到时间他们就算是想追赶都追赶不上。
难不成还能追赶着我等,来到荆州?
况且,张文远乃是一个十足北地旱鸭子,在水上,可是差咱差的太远。”
胸前有黑毛的家伙,口中如此说道,整个人脸上,都写满了不服。
“而且,你觉得那刘皇叔能够在西川这里长久吗?
别看他现在威。
实际上,暗地里许多人都对他不满!
这家伙的也不知道怎么想着,屁股坐偏了。
一味的向着那些没有什么用处泥腿子,却对世家大族,多有敲打。
这些世家大族,深受其害,对其很是不满。
用不了太长时间,他那里就会不稳当。
且这人注定是没有办法在益州这里长时间待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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