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六章、玉笛清髓 (第2/2页)
「无病哥哥,听我二哥说,这‘清髓玉笛中蕴含有非同一般的魔力,若吹笛之人心怀善念,则笛音有净化心神之效,若吹笛之人心怀恶念,则笛音有导人入魔之力。嫣儿觉得,这玉笛既是你娘亲遗物,还是当放在无病哥哥身边最好。将来无病哥哥若是有别的好玩物件送给嫣儿,嫣儿一定收下,好吗?」
「那……也好!」李恪只得将包裹着玉笛的绒布条包又小心翼翼地放回自己怀中,他见绒布上还精心绣了一个「恪」字,心知定是慕容嫣亲手所绣,心下更觉欢欣喜悦。
两人正说着话,卫卒已送来了一桌由青衣卫伙房***的镇魔司千户甲餐。那甲餐菜肴精美,品类丰盛,当下,两人便在千户公房内一道用起了午膳。
李恪看着慕容嫣大口吃菜、无所顾忌的模样,不觉甚是有趣。
「嫣儿,你在自家的府内,也是这样子吃饭的么?」
「嗯……」慕容嫣连连摇头,「我在自己家里可不敢这样吃饭,要是被我阿爷或是大哥看到了,可不得被他们说死?」
「怎么?你二哥从不说你吗?」
「我二哥可不会管这些繁琐的礼节!」慕容嫣吃得啧啧有声,看得出她今日胃口大好,「我二哥常说,凡人一生实在是短寿,能活七十已稀,如此数十年人生,还要给自己诸般规矩束缚,非但毫无意义,而且累人累己,实在可笑!……」慕容嫣忽然又亲手撕开了一只鸡爪,放入口中痛快大嚼了起来,其状竟与李恪的二弟朱无能不相上下。
….
慕容嫣一边尽情啃着鸡爪,一边摇头晃脑说道:
「说什么‘非礼勿动、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视,本姑娘今日撕开鸡爪尽情咬之,这算动之于‘合礼还是‘非礼?本姑娘一边大咬鸡爪一边说话,这算言之于‘合礼还是‘非礼?本姑娘方才说的那些话,无病哥哥你听了,这算听之于‘合礼还是‘非礼?本姑娘方才做的那些事,无病哥哥你看了,这算视之于‘合礼还是‘非礼?我二哥说,一千年前夫子说的那些话,无非一时之有感而发罢了,可笑后人穿凿附会,竟以之为典!所谓‘礼者,存乎一心之善念而已,若将它变作种种规矩束缚强加于人身,则当真是可笑之极也!」
李恪听得频频点头,举起酒杯饮了一口「汾阳醉」,笑问道;
「那依你二哥所言,我等凡人,应当怎么活着才好?」
「我二哥说,人只要不违天道,不违本心,不违自然,其余活得尽兴就好!」
「不违天道,不违本心,不违自然……」李恪反复咀嚼着这句话,「说得好!」举起杯一饮而尽。
慕容嫣接着说道:
「所以呀,我二哥从来不会说我半句,只要我喜欢做的事,他一定说好!」
李恪又饮了一口「汾阳醉」,道:
「你二哥可真是个有趣之人。」
慕容嫣忽然一双美目紧紧盯住了李恪,眼中满是盈盈笑意:
「无病哥哥,我觉得你也是个有趣之人呢!」
「我?……我怎么有趣了?」李恪挠头不解。
「嗯!就是有趣,有趣得紧呢,嘻嘻!」慕容嫣继续啃她的鸡爪。
……
李恪给自己的酒杯斟满了「汾阳醉」,又往慕容嫣身前的酒杯倒酒,这一次,他倒的是青镜司原本珍藏着的葡萄美酒。
「嫣儿,来,咱们干上一杯!」
「嗯!无病哥哥,干!」
两人举杯对饮,李恪只觉今日的自己,浑身上下竟有说不出的快活之感,他只盼着这样的日子,能日复一日永无歇止才好!
记得在玉山草庐中的一月辰光,他与嫣儿在一起,也是这般一同吃饭,一同饮茶,一同笑言无忌……
那时的他,也是如今日的自己一样,一样的快活无比!
他忽然就觉得,此生,能有这样的一种快活,足矣!
……
「报!」
门外传来卫卒的一声急报,打断了李恪的浮想。
「什么事?」
「报千户大人,门外有长安县县丞求见!」
「长安县丞?他说了什么事没有?」
「禀千户大人,他说,长安城南的金顶山中,发现了一只猪妖!」
李恪霍然起身,「猪妖?」
3931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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