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七十六章 每日一省 (第2/2页)
最讨人厌的还是他那张嘴,没事儿就拿钱压人,谁在报纸上说他点不好,他就找律师去告人家。全多伦多最喜欢洪涛的人,恐怕就是律师行和会计师事务所了,自从他定居多伦多之后,这里的律师行业务量大增,甚至都把业务发展到了美国大哥家里。
你说与这样一个人站在一起,还有谁能挑出你的毛病来呢?你只要稍微注意点儿,本身别是一个烂人,那往洪涛边上一站,你就是个完人啊!你浑身都散发着闪光点,这倒不是因为你太出色,而是你身边那位太黑了。
不过洪涛也不能完全拒绝妮娜的请求,毕竟她还是黑子的媳妇,不看僧面看佛面,不能亲自去衬托妮娜的光辉形象,那就有钱出钱吧。我给你捐款总成了吧!你总不能拿了钱还要我的人吧?再说了,哥们环球旅行去了,有什么事儿一年之后再聊吧!
玩不了商业又玩不了政治,洪涛其实还可以当个慈善家。在北美专门有这么一个阶层,一般都是富人,整天屁事儿没有,就是四处去参加慈善晚会,抽不冷子捐点钱和东西出来,要不就把自己祖母用过的头巾拿出来拍卖一下,卖完的钱捐给某某孤儿院、康复中心什么。
洪涛其实挺爱干这种事情的,当你给别人帮助的时候,成就感非常强烈。而且他目前也有这个实力去那个圈子里掺合掺合,跟着混呗,你也别上去就捐几百万什么的,老那样干会遭人恨的,你都捐了那么多了,让别人咋办啊?按照他的财富水平,只要别件件事儿都出风头,一年来个一次半次的,弄上那么两三年,他身上的恶名就会被洗差不多了,然后脑袋上就会闪闪发光,变成了慈善家。没事和议员老婆打打网球、和某个歌星欧洲度度假、和某国王室合个影啥的,也挺滋润。
但是洪涛也没法干这个工作,因为他原本就是打算来吸美国人民鲜血来的,总不能这边吸完了那边又吐出去吧?合算交了半天税,给你们创造了工作岗位,最终把钱又都还给你们了,这不真成雷锋了?咱不是雷锋啊,咱是寄生虫啊,谁听说过寄生虫对宿主这么仁义的?这有损寄生虫的职业道德,坚决不能干!
带着资金回国去搞慈善吧……如果洪涛不是重生人士,这样做很正常。祖国培养了咱,咱发达了,必须要回馈祖国人民嘛。问题是洪涛见过郭梅梅、见过各种嘴皮子认捐、见过献血站平均工资几十万,如果再回去干这种事儿,那还不如去败坏寄生虫的职业道德呢,至少那样做只能说是职业素养不够,不能说是个二傻子,无损智商。
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干,只有出来找刺激了。环球航行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大刺激,他想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经受住生与死的考验。顺便他也想到全世界各国看看,看看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如果身体允许的话,他还想把自己那个当地球球长的梦想实现。
你说要是到了七八十岁的时候,闲着没事儿让律师通知自己那几百个、上千个子孙回家来看看,这得是多大排场啊?如果自己住在一个郊区小镇上,那估计这个小镇就得以自己命名,因为镇上的人口总数还没自己的子孙数量多呢,全都叫回来整个镇子的面积就得翻倍。走得时候就得和春运一样,开车也是堵、飞机票也买不到、公交、火车都得加班加点……
啥?你说你不回来?敢!不回来就剥夺你的继承权,洪涛见过不为钱折腰的,但是没见过不喜欢钱的!回家看太爷爷、爷爷、曾外公、外公、亲爹肯定算不上是折腰吧?如果自己真有儿女认为这样做也不乐意,那洪涛觉得必须为他或者她鼓掌,能有这样骨头硬、心气高的后代,洪涛觉得这是自己的骄傲!你可以不承认我,但是你没法甩开你身上的血缘关系,再过五百年,你还是我洪涛的后代!因为按照洪涛的规划,族谱就得从自己爷爷辈儿开始起头了,前面的管不了,后面那就是自己啊!这么大个家族,怎么也能在人类历史上留个痕迹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