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外星文明 (第2/2页)
可从每一枪单独针对的角度,其实是程煜每开出一枪,都有不到百分之一的可能性导致脱靶。
而系统想要让程煜脱靶就太简单了,强行将这项能力设定进入那不到百分之一的概率中去就行了。
换句话说,既然神抠系统存在一套判定程煜的射击对象是否有罪的程序,那么一旦程煜丧心病狂的想要通过枪械术无视他人生命的为自己赚取积分,系统就会让程煜的每一枪都变成那不到百分之一的概率。
这看似不合理,但真实的世界里也同样会发生类似的事情。
比方说赌场里赌百家乐,这种打法就是庄家和闲家比大小,按照正常的概率去推算,庄闲都是各自百分之五十的概率。
可在某个阶段时间内,依旧会出现连开十几把庄乃至更多的情况。
那么针对这一小段时间,概率没变,可结果却仿佛发生了偏差,导致从牌路上看上去,似乎庄家胜出的概率是百分之百。
而系统想要让程煜打不中射击对象,无非也就是这样的过程,变的并不是概率,而是结果。
当时程煜听到这句话,根本没往心里去,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利用飘窗这件事来进行诡辩,好摸清楚‘无法衡量具体价值的额外进项’的具体界定界限。
可现在,程煜回过神来了,系统不会允许他使用枪械术打死一个无辜之人,这里边似乎大有文章啊。
系统又在催促程煜了。
“宿主,你到底想到还有什么需要问的问题没有?时间不多了。”
程煜微微一笑,在脑中跟系统对话。
“枪械术不能杀死无辜之人,这件事,你不觉得你需要给我一个解释么?”
系统明显愣了愣,缓缓叹了口气,说:“宿主终于还是想到了这一点。不过,既然宿主已经想到了,那么其实我结实与否也就毫无意义了。这就是枪械术的前置条件,能够发挥枪械术全部效用的,仅仅只限于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之人而已。就好比在那座小岛上,宿主大可以肆无忌惮的杀死除了实验体之外的所有人,那些人每一个都是罪有应得。”
“这也就是说,神抠系统其实还存在一套判别我的行为是否违法的机制?
一旦我试图用违法的方式为自己获取足够多的积分,比方说我丧心病狂到拿着一把枪在城市里大开杀戒,一个人一百点积分,哪怕我能活到一百岁,四十万点积分也即杀死四千个人也就足够了。
即便把因为升级却没有完成任务造成的扣分计算进去,我杀他个一万人,那简直就可以直接通关整个系统……”
“没错,系统是绝不会允许宿主做这种事情的。”
“可系统不是法官,你凭什么判定一个人是该死还是不该死?”
“系统自然有判定的标准。
宿主,你应该明白,系统来自于文明程度远比地球高级的多的文明,这种高级的文明,并不仅仅只是反映在科技树的攀升上,还包括法治文明。
系统曾经所在的那个文明当中,法律远比地球的法律健全以及严格的多。
只要是在系统曾经所在的文明的法律当中,会被判处死刑的罪行,都将成为宿主被允许杀死却不会因此判定宿主行为违法的对象。”
“原来系统是外星人造出来的东西,从系统所展现出来的各种能力来看,这个外星文明的确要比地球强大太多了。
至少,连晚期脑癌这种病都能被随心所欲的控制甚至治愈,还能让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突然拥有各种神奇的本领。
既然神抠系统是外星文明的产物,那是不是意味着地球已经被外星人入侵了?
以系统展现出来的能力,地球岂不是很快就会被覆灭?”
“宿主,你想多了。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宿主可以询问的权限。”
系统机械的回答,却让程煜大致明白了,或许来到地球的,仅仅只是神抠系统这样的程序而已,这个程序的智能程度,已经非常接近人类。
但是,那些外星人类,并没能来到地球。
“呵呵,没想到系统居然还是个遵纪守法的系统。
这真的让我很好奇啊,外星人把系统这样的程序送到地球来,究竟有什么目的。
总不可能说就是为了让神抠系统来地球玩个游戏吧,地球OL?
他们在外星球开盘,然后下赌注,赌我能在这套系统之下苟延残喘多长时间?
如果是这样的话,其实没什么必要搞出一个任务系统来啊……
你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系统的声音不出意外的变得愈发的严肃:“宿主,我再说一次,你所询问的问题已经超出了你的权限,请不要再进行任何无谓的尝试,否则,系统的惩罚你根本承受不起。”
“呵呵,好像也没什么是我承受不起的处罚,毕竟,按照正常的生命轨迹,我现在已经被烧成了一捧灰躺在地下很长时间了。
你们能对我施加的最大惩罚也不过就是杀了我而已。
而且,刚才我那些话,根本就不是在问你啊,我只是在进行正常的思考。
毕竟,我和你之间的对话,其实就是我的意念和你的对话而已,你根本无从分辨我到底是在自我思考还是询问你问题。
威胁宿主是一个非常不好的行为,以后不要这样了……”
系统简直要被气的吐血,不过好像从逻辑上来说,程煜的说法也没什么错。
“对话时长只剩下四十二秒,请问宿主还有什么问题么?”
程煜稍稍思考了一下,说:“虽然我总觉得这或许依旧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但是当下我的确是想不到还有什么地方有问题,而且是埋下了坑,容易让我吃亏的。但是,不管如何,你总还是要回答我刚才的问题的。我自己思考的归我自己思考的,你回答的才是准确答案啊。”
系统无奈的说道:“枪械术乃至任何一项系统赋予你的能力,都不能用来进行违法行为,除非你针对的对象本身存在罪行。这是所有系统可兑换物品必须遵守的前置条件。”
“也就是说,针对一个完全无罪行的人,我使用系统兑换出来的能力,或许会失效?”
“如果对方没有此类的罪行,而你的行为又涉及违法,的确如此。”
“这样啊,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犯下的罪行,可以令其被判处死刑,那么我对他使用枪械术,那肯定是百发百中的。但如果对方罪不至死,我使用枪械术,就基本上只会面临那不到百分之一的概率中去,打不中,或者无法致死。”
“是的。”
“而比方我使用读心术,在没有明确意识是要侵犯对方隐私,也没有打算对其进行后续违法行为之下,不会影响正常使用。而如果我对其的后续行为涉嫌违法,那么对方就必须有相应的违法行为在先。探索一个罪犯的隐私,然后以此威胁他,并不会被系统判定为违法,对么?”
“对。”
“那么程度呢?对方只是犯下了,比方说诈骗,骗了对方的钱财,这显然罪不至死,在地球上多数国家,涉案如果不是特别严重其实一般也就是三五年的刑期。而我,能对这样的人使用枪械术直接杀了他么?”
“宿主,你是想问你不被系统判定行为是否违法,与你针对的对象的违法行为的程度比较是么?”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就是说,如果对方犯的罪很轻,我能不能给他更重的处罚?比如直接杀了他。”
“不行,宿主能对针对对象实施的行为,必须小于等于他的罪行大小。但是,宿主,其实你根本不需要担心这一点,因为系统依循的法律和你们地球的法律不同,系统曾经所在的文明的法律,其实比地球的法律严苛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