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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496节 反抗主家会死,反抗大唐就不会死吗?

  第495、496节 反抗主家会死,反抗大唐就不会死吗? (第1/2页)
  
  吴兴县城到沈乡的路上,正有三百甲士赶路,打着一杆唐字旗,正是出城清乡的唐军分队。
  
  这只是一个联的唐军,可仅仅三百来人却走出上千人的气势。每个甲士,都是军容严整,神完气足,精悍中略带一丝骄狂。
  
  年轻的联长叶肃,骑着一匹红马走在队伍之前。他玄甲外罩着中武士才能用的红色比甲,腰间悬着中武士才能用的红鞘唐刀,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
  
  按照唐军制度,什有什长,都有都头,队有队正,联有联长,团有团总,旅有旅帅,营有营督。联长,授参军衔,已经是中级武官。
  
  叶肃是第二批乡勇,参加过剿杀蒲家和征日之战,当联长已经一年了。
  
  走在队伍最后的,是骑着黑马的联监完颜敢。作为联队另一个主官,他当然也是中武士,同样红色比甲,红鞘唐刀。
  
  完颜敢是第二批女真移民,参加过围剿韩恭和征日,当联监也有一年,和叶肃搭档的很好。
  
  看着三百队伍不疾不徐的行进,完颜敢很是满意。
  
  我唐精兵,真虎士也!
  
  嗯,为了清乡,各州县的驻防兵马,都是混编的。比如他这个联,虽然只有三百零八人,却配有一个骑兵都(五十人),一个火器都,一个重步都。
  
  唐军有个特点,没有纯粹的刀盾兵、长枪兵、弓箭手。因为是长期职业化训练,所以每个唐军,都是弓箭手,也都能是刀盾手和长枪手,相互之间可以替换。
  
  所以,别看只是一个联,但竟然有两百人配备了弓箭。
  
  “驾!”完颜敢一挥鞭,打马跑到前面,和联长叶肃并马而行。
  
  “叶兄,我军只有两门三斤弹炮,连六斤炮都没有,炮弹也只能发五轮,要是打不破沈家坞堡,只有硬攻了。”完颜敢说道。
  
  叶肃回头,看看队伍中拉的两门三斤轻炮,点头道:“完颜兄顾虑的是。轰不开坞堡,就要硬攻,一旦硬攻,免不了有伤亡。”
  
  完颜敢道:“还有一个可虑之处。沈家坞堡庄园周围,有很多佃户。倘若沈家令佃户守卫坞堡,那我军的箭矢弹药,就会被佃户消耗,同时也打死了很多百姓。”
  
  叶肃也在顾虑这个问题,以沈家的做派,完全干的出来。
  
  不过,这显然是个很果决的男人,他语气锋锐的说道:“倘若那些佃户,宁愿替他们仇恨的主家守城战死,也不敢反抗他们的主家,那就去死吧。大唐,不需要这种懦弱的百姓。”
  
  完颜敢笑道:“那就这么决定了。反正清乡一定要推行,任何阻挡的,哪怕是苦哈哈的百姓,一样要清理。”
  
  “不过,叶兄也不要太失望。虽说佃户们大多捏着鼻子帮豪绅大族,但乡间还有不少百姓不是佃户。敢于拥护我们的百姓,怎么也有三成。”
  
  乡村中的农民分为佃户和自耕农。佃户被豪强地主控制,被迫和唐军作对。但自耕农们,虽然很多人选择中立,但也有不少胆子大的选择拥护唐军。这些人,也是唐军招募新兵的来源。
  
  联队早上出发,直到中午,才终于来到沈乡。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沈家的庄园,当真是“鸦飞不过的田地”,那么不用想,沈家必有“贼搬不动的金银”。
  
  而田间地头,山下水边,多是年久失修的简陋屋子,遮风避雨还行,夏天也肯定凉快,可是冬天…
  
  百姓们知道过兵,早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所以这里虽然房屋很多,却看不见几个人。仅有的几个人,都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老人。
  
  叶肃和完颜敢驻马路边,不禁有点感概。
  
  这就是以富裕著称的江浙?
  
  正在这时,不远处传来敲锣声,隐隐听到有百姓在喊:“快去通知大官人,叛军来了!”
  
  紧接着,就看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往西边沈家坞堡的方向跑去。
  
  叶肃和完颜敢的脸色,立刻变得难看起来。
  
  “娘的…”一个队正忍不住骂道,“这些百姓忒不知好歹!好生教人气恼!当年赵官家固然不争气,可这些百姓,却也逃不脱罪责!不然鞑子哪能坐江山!”
  
  完颜敢道:“仓禀实而知礼节。他们活的像狗,累的像牛,哪有什么血性可言。姚队正,不要太过苛求。就算他们懦弱,那也是拜赵家所赐,百姓…无罪。”
  
  …………
  
  “叛军来了!好几百人!有马有甲!”数十个一脸菜色的佃户,敲着锣来到巨大威武的沈家坞堡之下。
  
  “是程老四他们,放下桥,让他们进来守堡!”坞堡碉楼上,守门的民团百户长下令。
  
  随即,壕沟上的吊桥被放下,厚重无比的坞堡大门被推开,程老四等人冲进来,来到民团百长面前,一脸热汗的说道:“王将军,他们有几百人…”
  
  这位“王将军”是元军溃兵什长,竟然还有盔甲,他不耐烦的说道:“别啰嗦,快拿起锄头,准备守堡吧。你说的这些,老官人大官人早就知道了!”
  
  此时,高达两丈的坞堡高墙上,早就站满了佃户,男女老少都有,密密麻麻的足有好几千人。
  
  他们拿着锄头,木棍,竹枪,拥拥挤挤,吵吵闹闹,骂骂咧咧。虽然一个个面黄肌瘦,但此时都有点兴奋,那种因为恐惧和期待产生的兴奋。
  
  恐惧……当然是恐惧死亡。那么,期待什么呢?
  
  期待主家的赏赐。
  
  主家命令他们进堡守卫的时候,就发了话,说只要守住了坞堡,每人都有赏赐。
  
  哎,主家会赏赐什么呢?
  
  还有,主家说叛军为了收买人心,不敢攻击他们这些百姓,这是真的吗?
  
  真要那样,就再好不过了。
  
  守卫坞堡的六七千佃户之后,就是两千压阵的民团。
  
  民团是沈家临时编练的私军,挑选的都是青壮和溃兵,将领正是沈烨当千户的侄子沈傲。
  
  沈傲所在的万户被唐军歼灭后,他带着两百多个溃兵逃回沈家,两百多个溃兵,全部当了民团什长百长,帮忙训练军伍。
  
  加上沈家家大业大,赶制长枪长矛还是很快的。所以大半个月功夫,就武装起两千民团。
  
  因为有溃兵当骨干,又训练了一段时日,粮食又给的足,所以沈家民团还是有些战力的,并不完全是乌合之众。
  
  沈傲一身千户武官的铁甲,耳边垂着两条小辫子,腰间挎着蒙古弯刀,乍一看真有点像个蒙古将领。
  
  百长什长们也个个髡头辫发,这种形象竟然无形中为民团和佃户增添了很多胆气。
  
  沈傲看着佃户们的背影冷笑不已。
  
  哼,你们算什么东西?你们不过一群贱奴而已,轮的上你们替我沈家守堡?
  
  令你们来,不过是让你们送死,消耗叛军箭矢炮石,坏了叛军收买人心的企图而已。
  
  赏赐?呵呵,你们有命活再说吧。
  
  “老官人,大官人来喽!赶紧拜见!”突然一个大嗓门嚷嚷道。
  
  民团和佃户们轰的一声,纷纷转身,放下长矛锄头,对着昂然而来,身穿质孙服的沈烨不花父子下拜。
  
  “小的见过老官人,大官人!”
  
  沈烨的笑容,比以往和蔼了太多,显得慈眉善目。
  
  “哎呀,乡亲们快快请起,快快请起啊!”沈烨不花虚扶一下,“如今叛军残害乡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我等只有结寨自保,方有活路啊!”
  
  “不要紧的,你们不要害怕,朝廷灭了其他反贼,很快就能打过来,到时不但李洛叛军死无葬身之地,就是投靠叛军的,也会被灭族的。”
  
  这就是威胁了。
  
  沈烨很满意佃户们的驯服,继续道:“叛军能嚣张几时?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老夫实在不忍心看乡亲们为贼所惑,误入歧途,落个不得好死的下场啊。”
  
  老东西继续威胁。
  
  “好在乡亲们都通晓事理,这汉贼不两立的道理,大伙儿想必也明白,老夫就不多言了。”(汉贼不两立也能这样用?)
  
  “老夫把话放在这里,只要守住坞堡,每人五斗米!决不食言!我沈烨,不会让乡亲们为贼所害,也不会看着你们饿死!”
  
  什么?每人五斗米!
  
  佃户们顿时激动起来,五斗白花花的大米啊!
  
  唐军据说只来了三百人,又不是天兵天将,坞堡里面有近万人,怕个甚么?唐军看到坞堡坚固,守堡的人又这么多,说不定就撤退了呢。
  
  干了!
  
  再说,不干也不成啊。要是反抗,到时唐军一走,鞑子一回来,他们还能活么?
  
  沈家虽然坏透了,沈老贼虽然歹毒,但横竖五斗百米是真的!沈老贼可是有身份的大人物,当着这么多人面说的话,不会当放屁。
  
  民团的人趁机喊起来:“那可是五斗米!老官人放心,有我们在,就有坞堡在!”
  
  佃户们也被挟裹的参差不齐的喊道:“老官人赏咱五斗米,咱还能不尽心么!”
  
  “好!”沈烨见佃户们在自己威逼利诱之下毫不反抗,心中很是得意,喝道:“老夫也有一句丑话,倘若谁要是投贼,或者脱逃,那就别怪老夫无情了!来人,带张四七!”
  
  话刚落音,几个民团壮丁就拖着一个血肉模糊的男子,在众人面前示众。
  
  众人都认出此人正是张四七,也是一个佃户。
  
  看他满嘴污血,口中呜噜不清,就知道是被割掉了舌头。
  
  沈烨用手杖指着张四七,痛心疾首的说道:“这个张四七,是老夫看着长大的,谁知竟然暗统叛军,老夫只有严刑峻法,以儆效尤。”
  
  张四七虽然被割了舌头,但耳朵没聋,听到沈烨的话,气的肺都要炸了。
  
  他连叛军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就暗通叛军?叛军认识他张四七是谁?
  
  他只不过骂了沈家一句,就被抓起来割了舌头,现在竟然说他暗通叛军,杀他吓唬别人。
  
  “斩!”沈烨一声令下,张四七就人头落地,脑袋滚出去老远,还是怒目圆睁,真是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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